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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申報條件、材料如下,看完本文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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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專利商標版權軟著、科技成果評價)
扶持力度
示范企業認定每兩年一次,有效期2年。
申報條件
基本申報條件:
1.湖北省注冊獨立法人企業;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符合電子商務領域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3.通過互聯網從事涉及行政許可類商品和服務經營活動的,須按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經營批注證書并在電子商務平臺公開證書信息及照片或電子鏈接標識;4.企業經營獨立網站或網店須開設兩年以上并運行穩定,如是獨立網站須已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已通過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取得ICP證號;5.企業建有專門的電子商務運營機構,擁有專業的電子商務人才團隊和培養計劃,擁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保障體系;6.企業電子商務業務經營狀況良好,上年度業務收入或利稅穩定增長,或企業電子商務銷售額在同行業中居領先地位;7.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較強,經營商品品種、服務內容、市場占有率、用戶規模具有成長性;8.企業電子商務應用社會效益明顯,有助于提升相關產業國際競爭力,帶動上下游關聯企業協同發展,有利于促進就業和創業,滿足社會公眾便利、安全的消費需求;9.企業電子商務業務在省內同行業處于先進水平,用戶滿意度高,在營銷、支付、物流等環節具有良好的可選擇性和便利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10.已開展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工作的地區,申報企業原則上應是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
申報類型及特性條件
一、電子商務平臺企業
通過自營或第三方經營提供平臺服務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企業,包括實物商品零售或批發服務的自營平臺企業,或為電商經營者提供交易服務的第三方平臺企業,以及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提供餐飲外賣、教育、醫療、文化、旅游、體育、本地生活等服務產品的企業。其中,零售企業的年度電子商務交易額在5000萬及以上,員工總數在30人及以上;批發企業的年度電子商務交易額在2億元及以上,員工總數在30人及以上;網絡化服務企業的年度營業收入在800萬元及以上,員工總數在50人及以上。
二、電子商務品牌經銷企業
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企業。其年度電子商務交易額在5000萬及以上,員工總數在20人及以上。
三、電子商務服務企業
為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營銷、技術、運營、數據、信用、咨詢、培訓、網紅孵化與運營、外貿綜合服務等電子商務相關服務的企業。其年度營收600萬以上。
四、綜合型電子商務企業
同時開展兩種以上經營活動的企業。其運營平臺的年度電子商務交易額在50億及以上(或年度服務收入5000萬及以上),員工總數在500人及以上。
五、其他創新型電子商務企業
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開展其他類型經營活動的企業。其年度營收增速超過100%,或所經營網站用戶訪問量、注冊用戶數、下載量等核心流量指標增速超過100%,員工總數達30人及以上。
申報材料
一、縣級商務部門推薦文件。
二、申報示范企業匯總表。
三、申報示范基地匯總表。
四、示范企業申報表。
五、示范企業申報書。
六、示范基地申報表。
七、示范基地創建工作方案。
八、相關申報材料涉及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備案)ICP證復印件、經審計的會計年報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商品或服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以上復印件加蓋公司章)。扶持力度示范企業認定每兩年一次,有效期2年。
申報條件
基本申報條件:
1.湖北省注冊獨立法人企業;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符合電子商務領域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3.通過互聯網從事涉及行政許可類商品和服務經營活動的,須按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經營批注證書并在電子商務平臺公開證書信息及照片或電子鏈接標識;4.企業經營獨立網站或網店須開設兩年以上并運行穩定,如是獨立網站須已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已通過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取得ICP證號;5.企業建有專門的電子商務運營機構,擁有專業的電子商務人才團隊和培養計劃,擁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保障體系;6.企業電子商務業務經營狀況良好,上年度業務收入或利稅穩定增長,或企業電子商務銷售額在同行業中居領先地位;7.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較強,經營商品品種、服務內容、市場占有率、用戶規模具有成長性;8.企業電子商務應用社會效益明顯,有助于提升相關產業國際競爭力,帶動上下游關聯企業協同發展,有利于促進就業和創業,滿足社會公眾便利、安全的消費需求;9.企業電子商務業務在省內同行業處于先進水平,用戶滿意度高,在營銷、支付、物流等環節具有良好的可選擇性和便利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10.已開展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工作的地區,申報企業原則上應是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
申報類型及特性條件
一、電子商務平臺企業
通過自營或第三方經營提供平臺服務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企業,包括實物商品零售或批發服務的自營平臺企業,或為電商經營者提供交易服務的第三方平臺企業,以及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提供餐飲外賣、教育、醫療、文化、旅游、體育、本地生活等服務產品的企業。其中,零售企業的年度電子商務交易額在5000萬及以上,員工總數在30人及以上;批發企業的年度電子商務交易額在2億元及以上,員工總數在30人及以上;網絡化服務企業的年度營業收入在800萬元及以上,員工總數在50人及以上。
二、電子商務品牌經銷企業
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企業。其年度電子商務交易額在5000萬及以上,員工總數在20人及以上。
三、電子商務服務企業
為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營銷、技術、運營、數據、信用、咨詢、培訓、網紅孵化與運營、外貿綜合服務等電子商務相關服務的企業。其年度營收600萬以上。
四、綜合型電子商務企業
同時開展兩種以上經營活動的企業。其運營平臺的年度電子商務交易額在50億及以上(或年度服務收入5000萬及以上),員工總數在500人及以上。
五、其他創新型電子商務企業
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開展其他類型經營活動的企業。其年度營收增速超過100%,或所經營網站用戶訪問量、注冊用戶數、下載量等核心流量指標增速超過100%,員工總數達30人及以上。
申報材料
一、縣級商務部門推薦文件。
二、申報示范企業匯總表。
三、申報示范基地匯總表。
四、示范企業申報表。
五、示范企業申報書。
六、示范基地申報表。
七、示范基地創建工作方案。
八、相關申報材料涉及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備案)ICP證復印件、經審計的會計年報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商品或服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以上復印件加蓋公司章)。